新广告法中哪些词语被认为是极端词语,不能使用?
最新的,最先进的,最高的,最低的,最时尚的,最便宜的,最新的技术,最好的,最大的,最好的,最时尚的,最流行的。
最轻,最真实,最牛逼,最好,最畅销,最畅销,最强,最有效,最实惠,最专业,最热,最安全,
最新鲜?,最新的发明,最新的科学,最新的技术,最可爱,世界上最,最坚实,最有价值,最伟大,最健康。
法律风险相对较高的广告词
一、1,唯一,只有1,首选,一流,国货,填补国内空白,一流,空前,名牌,巅峰,巅峰,抄底,极致,极品?,全网销量第一,王牌,销量冠军,NO1\Top1,极致,永久,领导品牌,独一无二,前所未有,无所不能,绝对,大牌,精准,领导品牌,世界X?品牌之一,中国X大品牌之一,100%回头客,100%瘦身,国际品质,国家水平,世界一流,最好,中国第一,世界领先,驰名商标,中国著名品牌?央视?,央视品牌秒杀全网?,无同款,淘宝之冠,淘宝之王,前无古人,顶级品牌,无与伦比,独一无二,世界一流。
可以写,但是需要证明(很多商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第一,第一,金牌,独家,全球首发,全网首发,领先,第一,著名商标,
目前投诉较多、法律风险较大的词语:
第一,唯一,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顶尖,最新,最先进,史无前例,名牌,巅峰,巅峰,抄底,极致,全网销量第一,王牌,销量冠军。
NO1\Top1,极致,永久,领导品牌,独一无二,独一无二,前所未有,无所不能,最高,最低,最时尚,最便宜,最新科技,最好,最大,最好,最时尚,最流行?欢迎,绝对,大牌,精准,领导品牌,世界/国家X大品牌之一,100%(除非能提供相关质检机构提供的证书),国际品质,国家水平,世界一流。
最好的,中国第一,世界领先,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央视?、央视品牌、第一、第一、金牌、独家、全球首映、全网首映、领先、第一、著名商标;
1.适用于所有商品类别的相关要求:(Ctrl+f搜索当前页面查询相应的关键字)
(1)商品包装或宣传页中不得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述。
1,广告法和监管部门明确禁止使用:最先进、民族、最好、顶级、最好、第一品牌;
2.含有绝对化含义、无法用客观证据证明的,建议不要用:独特、顶尖、万能、第一、最低、销量+冠军、抄底、最独特、最高、国内第一、极致、首选、空前、绝对、最大、世界领先、独特、巅峰、最新发明、最先进等。
(2)不得在商品的包装或宣传页上使用“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等字样和图案,如下图所示:
(三)不得在商品的包装或者宣传页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人民的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名称。
(四)不得含有色情(敏感)(感官)、情色(情感)、赌博、迷信、恐怖、暴力内容;它不得包含民族、种族、宗教或性别歧视。
(五)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广告代言人的推荐或者证明;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
(六)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不允许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容易将所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七)广告中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摘要、引文等引文,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引用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的,应当注明。
(8)在促销活动中,请慎用“原价”字样。“原价”是指本次促销活动前七天内,经营者在该交易场所凭交易单据达成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天内没有成交,本次促销前最后一次成交价格为原价。
(九)经营者通过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比价进行促销活动时,应当准确标明比价的含义,并能够证明所标明的比价真实、有据。否则构成价格欺诈。二、食品除适用第一条要求外,还需注意以下要求:
(一)食品商品不得在其包装或者宣传页上使用“国家免检产品”的字样和图案。
(二)广告不得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不得通过宣传某些成分的功效明示或者暗示食品的治疗作用。
例子:?对吧...?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具有强化和调节心肌、扩张血管、增加冠脉血流量、提高心脏活力、降低血压和胆固醇、软化血管、抗肿瘤、使肿瘤患者康复的作用。
(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医疗机构或医生的名称或形象;食品广告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以专家或者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为证明。
(四)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的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通过宣传某些成分的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功能。
以下为保健食品的功能范围,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号不能使用下列词语和同义词:
1,增强免疫力;
2.辅助降血脂;
3.辅助降血糖;
4.抗氧化;
5.辅助提高记忆力;
6.缓解视觉疲劳;
7.促进排铅;
8、清嗓子;
9.辅助降低血压;
10,改善睡眠;
11,促进泌乳;
12,缓解身体疲劳;
13,提高耐缺氧能力;
14,具有辐射危害辅助防护功能;
15,减肥;
16,提高生长发育;
17,增加骨密度;
18,改善营养性贫血;
19,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用;
20、痘痘;
21,祛除黄褐斑;
22、改善皮肤水分;
23、改善皮肤出油;
24、调节肠道菌群;
25.促进消化;
26、泻药;
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
校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NPC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27日起施行。
2015年4月24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广告法三审稿。表决稿增加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明示关闭标志以确保一键关闭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新广告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住所、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或者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在互联网网页上以弹窗形式发布的广告,应标注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者将被处以5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2015年4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和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的名称和商标。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