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续展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应当注销该注册商标。

所以有效期为十年,到期前12个月内可以续费。如果你在12个月内没有续展,商标局会给你6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在宽限期内不续展,该商标将失效。

扩展数据:

为商标续展提供的信息:

1.商标证书复印件及印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个体营业执照签名

4.委托书(续费)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

5.商标续展申请书应加盖公章。

6.续费时间:到期前一年内申请续费或给予半年宽限期。

7.商标续展注册费1,000元,延期费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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