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房产证办理
经办机构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地址:市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二楼
处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对招标对象具有相应资格的个人。
申办程序(提交材料)
1.原产权人持身份证和产权证到六楼档案室核实档案。
2.出具文件验证表(此表七天内有效)。
3.原产权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需持街道办、民政部门或计生委的未婚证明;涉及捐赠住房的,应当提交捐赠公证书;涉及法院裁定的,应当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个人自建房转让的,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证和验证单。购房人本人持身份证,双方亲自到场(如不能亲自到场,需提交公证书)到登记受理窗口现场签订买卖协议(房改房上市,公房上市出售),履行产权注销手续。
4.发布调令。
5.去契税事务所缴纳契税。
6.领取房屋产权申请登记表并填写。
7.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产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明、房地产估价报告、图纸原件各两份在登记窗口登记受理。
8.开收据。
9.一审。
10,复习。
11,审批。
12,证修。
13,支付。
14,牌照。
注:申请人非本市户籍的,须提交当地计生委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查验证明。
收费标准:
1.交易费用:住宅6元/m2;非住宅物业为评估价格的2%。
2.报名费:每套房子80元;按个案计算的非住宅收费(点击了解详情)
3.印花税(已收):5元/本。
4.档案使用费13元每册(卷),复印费按市场价。
甘机费字[2003]021;赣计收费字[2002]553号;酒驾费字(2002)第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