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资金申报。
申报资金的企业应在我市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企业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未发生重大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申报项目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
资金申报项目奖励对象和范围及所需申报材料详见《句容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
第二,申报事项
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企业应按照《句容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经项目所在镇初审盖章后上报相关部门:
重大项目向市发改委投资科申报,联系电话80301622;
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向市工信局科技质量与节能科申报,电话80272816;
企业“两化融合”、“上云”资金项目向市工信局信息产业科申报,电话87273063;
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项目向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申报,联系电话80272815;
兼并重组基金项目向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科申报,联系电话80272812;
品牌建设资金项目向市市场监管局申报,商标项目为:信用监管科,电话87260471;质量奖项目:产品质量监督科,联系电话:87322117;标准项目:标准计量科,联系电话:87260457;
企业上市资本项目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市办公室申报,电话87270779。
2.项目审计。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项目审核,必要时将采取专家评审、现场检查或专项审核等方式进行。
3.项目宣传。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初步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申报方法
纸质申请材料由本部门职能部门受理。申报企业将项目申请材料上报相关部门。其中,奖励基金政策所需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申报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未标注为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
项目申报时间
基金申请材料应在2020年3月31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申报省级相关资金的企业也可申报市级资金,资金按最高者奖励,不重复奖励。
项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虚假,将取消申请人3年内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句容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附表。下载地址:jrggk301 @ 163.com。
联系电话:市发改委产业与高新技术发展处803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