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药剂科同仁堂

同仁堂位于北京,在20世纪50年代公私合营之前是施乐的家族企业。

现在是中药行业的著名老字号。

创建于1669年(清康熙八年),从1723年开始致力于御医,历经八任皇帝188。在300多年的风雨历程中,历代同仁堂人始终秉承着“加工虽繁,必不敢省工,口味虽贵,必不敢减材”的古训,树立了“无人不知其所制”的自律意识,造就了制药过程中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严谨精神。其产品以配方独特、选材精良、工艺精湛、疗效显著而享誉国内外。

据说1669年(清康熙八年),乐显扬创办了同仁堂大药房。

1702年(康熙四十一年),乐冯明将药店迁至前门大栅栏路以南。

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乐在宫廷秘方、偏方、祖传配方的基础上,总结了前人的制药经验,完成了《乐瞳祖传丸、散、丸配方》一书。该书序言明确提出“加工虽繁,不可省工,滋味虽贵,不可减材”的格言,成为历代同仁堂人的制药原则。

1723年(清雍正元年),同仁堂受皇帝指派,向清朝皇家大药房献药,而且是官药独用。历经八帝,历时188年。

1848年,施乐第十三代传人乐松生接任同仁堂经理。

1954同仁堂率先实行公私合营。

1955年,同仁堂经理乐松生在中南海受到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同年,当选为北京市副市长。历任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1956年,乐松经理代表北京工商界在天安门门向毛泽东主席、刘少奇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呈递了北京私营企业全面实行公私合营的喜讯。

1957年,同仁堂中药精炼厂正式成立,开创了西方制造中药的先河。

1979年,恢复同仁堂厂店品牌。

1989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同仁堂为驰名商标,受国家特殊保护。同仁堂也是中国第一个在马德里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和中国大陆第一个在台湾省申请注册的商标。

1991年,同仁堂制药厂晋升为国家一级企业。

1997年,集团公司6家优秀企业成立北京同仁堂有限公司。同年7月,同仁堂股份于6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标志着企业制度现代化进程迈出重要一步。

1997年,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8条主要生产线通过了澳大利亚GMP认证,为同仁堂产品进一步走向世界奠定了基础。

2000年5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并于同年6月5438+10月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实现了国内a股首次成功上市。

同月,同仁堂麦尔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开始了对生物工程领域的初步探索。

同仁堂和记(香港)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于5438年6月+10月在香港成立,为同仁堂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迈出了关键一步。

2001年6月,北京同仁堂崇文中医院与崇文区卫生局合作成立,并于18年6月正式揭牌,表明同仁堂在实现中医中药有机结合方面正在进行有益的探索。

同年7月,北京市政府授权的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这标志着同仁堂规范的企业制度转型,也是制度上的重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