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到期不续展可以再次申请吗?为什么?
当然可以。
期满权利人未主动申请续展的,商标局将作出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此时权利人可以采取申请商标复审的方式来挽救。自商标被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再次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但是,请注意商标注册申请的提交时间。所有一年内提出的申请都不会被商标局批准。
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可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展出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10年。
扩展数据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即在十年有效期内,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但可以无限期续展。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从作者生前到死后50年,到期后部分著作权会死亡。所以对于商标的保护,商标权的保护时间更长。
商标申请许可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如果对商标作品的著作权有争议,可以驳回该商标。所以我建议大家可以尽快给商标“打伞”,在注册商标的同时注册版权,让商标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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