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销或变更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代理机构注销或变更的程序如下:办理注销的,委托人应当就未尽事宜签订终止协议或转委托协议,然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注销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当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相关代理信息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商标代理人转到其他机构执业的,应当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商标局办理变更登记:

(一)原经办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经办机构印章);

(二)新机构同意接受的证明;

(3)我加入新组织的意向书;

(4)本人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

商标代理人应当如实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经核实不实的,由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办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商标局暂停其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