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中国的反倾销案例,如果可以加上案例分析,能不能说一个就说明原因?

中国轮胎遭遇反倾销案例分析

据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和五矿商会消息,应N t#轮胎生产协会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已于2 0 0 5年6月5438+2月3 0日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进行反倾销立案。印度轮胎制造商协会就是代表。

印度最大的轮胎制造商组织。目前,该协会的成员包括MRF、APO LLLO、Tyre s、JK Tyre、Cea t和B i r l a等印度主要轮胎制造商

据资料显示:截至本案,印度已对中国发起8 7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调查8 4起,保障调查2起,特保调查1起。

自2005年以来,印度已经对中国发起了6起反倾销调查。印度频繁对中国出口产品挥舞反倾销大棒的主要原因是中印两国产品结构相似。

我市涉及的企业是广州珠江轮胎有限公司..公司对印度出口654.38亿美元,占全国总额的三分之一。应对珠江轮胎诉讼的态度、方式和结果将直接影响中国在印度的轮胎市场。最近,公司负责人已经

赶赴北京与商务部、商会商讨应对之策。

2005年中国轮胎大事记:

2005年3月,印度轮胎制造商协会表示将在1个月内向政府提交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进行反倾销诉讼的申请。该协会主任德拉文德兰(DRavindran)表示,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商协会已经提前通知了海关,并提供了轮胎的当前市场价格。印度轮胎经销商协会表示,制造商协会此举“不公平”。中国轮胎价格低是因为中国天然橡胶的销售价格远低于印度。商务部要求中国相关生产/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此事发展,积极做好准备,确保出口顺利。

2 0 05年4月,土耳其政府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自2 005年3月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3 3%。此举再次为中国轮胎出口遭遇反倾销敲响了“警钟”。反倾销很容易导致模仿。自2 004年以来,土耳其、印度、秘鲁等国对中国出口轮胎发起反倾销调查。如果这种趋势持续下去,必然会对中国轮胎行业产生不利影响。

2 0 05年8月2 0日,土耳其对外贸易管理局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反倾销案作出终裁,认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对土耳其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终裁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按到岸价格根据不同税号征收6 0%或8 7%的反倾销税。在该案中,中国的应诉企业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2005年6月2 8日65438+10月28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接受南非制造业联盟代表南非轮胎制造商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发起反倾销调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认为它原产于中国。轮胎在南非国内市场低价倾销,对南非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倾销调查期为2 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 002年10月65438日至2005年3月31日。2 005年初,南非制造业联盟代表南非轮胎制造商向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提交了一份申请。申请中提供的证据显示,原产于中国的轮胎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南非销售,导致南非国内同类产品生产商无法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对南非国内轮胎生产商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涉案产品属于新型充气轮胎,其中海关编码为4 01 11 0 00,'主要用于摩托车;海关编码为4 011 2 01 5,主要用于货车和客车。海关编码为401 1 2 02 5,主要用于载重指数不超过1 2 1的汽车和载重指数超过1 2 1的汽车。

12005年;3月23日,墨西哥调查机关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期为2004年1-2005年3月31。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40112003、4011 2005。

2005年6月30日,印度商业和工业部反倾销总局对原产于中国的卡车和公共汽车斜纹轮胎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所涉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4 01 1 2 09 0、4 01 3 1 02 0、4 01 39 04 9。

2005年6月65438+2月31日,中国轮胎工业应诉南非反倾销调查案成为中国轮胎企业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组织领导下的第一次大规模集体应诉。北京市晓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作为代表律师表示,“据我们所知,中国还没有哪个行业像轮胎行业一样遭到如此高频的反倾销调查,所以本案是中国产品在出口中遭受反倾销损害的最典型案例。我们要求政府出面与南非政府和相关企业进行谈判。”在过去的五年里,中国轮胎企业经历了许多打击。在历次反倾销中,我国轮胎企业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出口金额小,影响不大,基本没有做出任何抗辩。所以中国轮胎基本退出了委内瑞拉和秘鲁市场。

由于中国有丰富的廉价劳动力,发达国家的橡胶加工企业迅速转移到中国。目前,全球十大轮胎中有八个落户中国,推动了中国轮胎产量的大幅增长。国内轮胎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轮胎企业加大了出口力度。但是,出口轮胎产品和市场结构不尽合理。出口轮胎以低档轮胎为主,出口价格低;出口国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出口到中东、东南亚、非洲、南美的轮胎约占出口总量的7 0%,北美、欧盟等发达国家所占比重较小。随着近年来中国轮胎出口的快速增长,遭遇的反倾销案件越来越多。虽然名义上是南非、印度等国的轮胎制造商协会发起反倾销,但实际上是世界轮胎巨头操纵协会。近年来,这些垄断国际市场近60%份额的跨国公司频繁在中国设厂,通过各种营销手段挤压中国轮胎企业国内市场,迫使中国企业拓展欧美、南美、亚非等海外市场,弥补国内损失。然而,就在中国企业大规模进入国际市场的时候,这些世界轮胎巨头意识到中国轮胎可能会威胁到他们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于是通过上述反倾销案挤压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

为避免重蹈屡遭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覆辙,我国轮胎生产企业应从政策和技术层面积极谋划反倾销对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轮胎生产和出口的宏观调控力度,努力推动轮胎出口由数量型向技术型、效益型转变。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管理和协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避免恶性竞争;应尽快组织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调查,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出口轮胎企业应实施名牌战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调整出口产品结构;积极开展体系认证和国外产品出口认证;重点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在国外投资建厂,防范国外反倾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