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软件的版权保护?
1.作为软件著作权保护对象的计算机软件,无论是系统软件还是应用软件,都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一个软件包括一个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编码的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自动转换成编码的指令序列的符号指令序列或符号语句序列。程序的目标代码和源代码都受法律法规的保护。计算机文档是指用自然语言或形式语言编写的文字材料和图表,用于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测试结果和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软件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的物体上(如磁带、胶片等。).版权法和条例保护作品中思想的表达。至于作品中的想法,它们不受法律法规的保护。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不能延伸到开发软件所使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获得某种结果,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设备执行的编码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自动转换成编码指令序列的符号指令序列或符号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是同一作品。
2.文档:用于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测试结果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计算机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伸到开发软件所使用的思想、处理程序、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
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独立开发的,或者是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软件进行修改,在功能或者性能上有重要改进的。第八条著作权人对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时,可以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其代表。著作权人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个著作权人可以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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