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超市不盈利,按进价卖东西,违法吗?也就是我是买100还是卖100。会违法吗?

主要看低价销售的目的是否合法。国内商业活动中的低价不正当竞争类似于国际贸易中的倾销,为法律所禁止。中国的法律也禁止低价的不正当竞争。

法律分析

所谓“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混淆是指冒充其他经营者或者其商品的名称、商标、质量、原产地标记,使人产生混淆和误解的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一是擅自使用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包括简称等。)和名字(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三是擅自使用域名、网站名称、网页等。,对他人有一定的影响;第四,其他混淆行为,能够导致人们误以为是别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对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号码、邮箱或者电子邮箱,并为举报人保密。监督检查部门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五项权力,即现场检查权、查询权、查询复制权、查封权和查询银行账户权;监督检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