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正当竞争的赔偿
商标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赔偿数额根据被侵权人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权所得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权利人赔偿500万元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受到不正当竞争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给予权利人500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