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案例
2004年6月,厦门林东电子公司和海信公司先后向外界透露,“海信”和“萤火虫”商标分别由西门子博士和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注册。尽管中国商务部和欧盟介入此事,但西门子向海信提出了4000万欧元的高额转让价格,并无视林东集团的谈判要求。
海信称,海信的商标“Hisense”于1999年10月5日被国家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而在此之后的第六天,西门子旗下的博世-西门子在德国注册了商标“HiSense”,与海信的商标区别仅在于中间的字母“S”。从2001开始,海信和西门子开始了长达5年的商标之争。今年2月,海信和林东联合赴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一纠纷。3月,西门子突然与海信和解,将“海信”商标转让给海信。由于中国商务部和欧盟的调解,林东和西门子就“萤火虫”商标纠纷达成和解:在全球范围内,双方获得照明和电子元件的一种商标权。这起备受瞩目的商标抢注案终于落下帷幕。
在林东公司2003年出口的节能灯中,有一半的产品被贴上了“萤火虫”的标签。如果欧司朗持有“萤火虫”在欧洲18个国家的商标权,就意味着林东公司的节能灯无法进入这些市场。如果商标被注册,对林东的打击将是灾难性的。同样,对于大型跨国公司海信来说,欧洲商标权同样重要。虽然海信和林东最终夺回了在欧洲的商标权,但不难看出中国企业的立体商标意识还不够。基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商标战略要先行,提前“抢地”,才能在进军海外市场时占据主动。
而且像海信这样有实力的公司,应该已经通过国际注册在全球一定范围内获得了保护。在WIPO国际局,一个国家通过领土延伸的商标保护只有50美元,意识的缺失导致了这样的情况。殊不知,当你盯上别人的市场时,别人已经盯上了你的根本扩张——商标。
(二)对自己著名商标的价值认识不足,廉价出售或轻易处置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没有少数国际驰名商标和著名品牌,一个国家很难成为经济强国。正是万宝路、可口可乐、IBM、松下、日立、奔驰、宝马、雀巢、皮尔·卡丹、雷米·马丁等国际知名品牌把美、日、法、德等国推上了经济强国的宝座。改革开放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非常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走近国际品牌,甚至连我们自己的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都丢失、消失了。
我国企业在与外国企业合作时,对自己的著名商标不够重视,保护意识不强,使得企业原有的著名商标在涉外经济活动中被外国企业恶意收购或有意淡化,退出市场。企业几十年创造的名牌,在外方的刻意安排下,完全被国外品牌取代,失去了市场利益。更迫切的问题是,一旦相应国外品牌的商标许可协议到期,中国将面临一个极其尴尬的局面——如果继续使用,将面临高额许可费,永远受制于人。如果不用,就要重新投入巨资打造品牌,不一定能成功,从而在与国外品牌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在实际操作中,外方可能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双方商标都在使用,但主力产品和新产品使用外方商标,老产品只使用中国原品牌。外方将通过产品升级,逐步将原有的中国品牌挤出市场,从而达到在商标权方面完全控制中国国内市场的目的。比如饮料行业,原来所谓的“八大名牌”,除了健力宝和正广和,其他六家都和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有合资。合资的方式是外资控股,品牌由两家公司使用。在洗衣粉行业,上海的“白猫”、广东的“高富力”、“钟毅”都是合资后外方控股。他们利用国内知名品牌厂商的产能和销售渠道,推广他们的高价“蓝浪”和“潮”,把我们的知名品牌打入冷宫。广州肥皂厂与美国合资后,“洁华”牌肥皂很快被“海飞丝”和“潘婷”取代。第二,单纯投资租赁、资本折股或购买,束之高阁。几年后,人们已经把这些传统的名牌忘得一干二净。等中国梦醒来,再高价赎回,为时已晚。“美加净”牙膏,“京华”茶叶等等都走过了这条不归路。
在涉外经济活动中,新开发的技术、发达的技术、新使用的商标、新产生的作品当然是不断出现的。如何在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上予以明确,对于中国制造商在涉外经济活动中是一个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大问题,不容忽视。作为中国制造商,我们应该积极争取将新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确定为自己的,并采取各种措施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对于不适合专利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采取商业秘密保护进行处理;新创立的品牌应及时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