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药的国家标准保护 2004年,焦作市政府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以产地命名的淮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普通商标。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5月25日正式颁布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GB\T2035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药的原产地定义为北纬3448°至-3530°,东经11202°至11338°的地理范围(即焦作市行政区域),纳入《地理标志保护条例》的保护范围,使山药与云南白药、东阿阿胶、普洱茶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