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因有哪些类型?
行政诉讼原因有哪些类型?行政案件的案由案由、不作为案由和行政赔偿案由构成。1.作为一类案件的案由构成要件及确定方法:(1)行政范围。行政管理的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划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争议,相互区分。(2)具体行政行为的类型。以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或者性质作为案由的第二要素。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拘留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并不作为构成要件出现,而是以“行政处罚”代替。可见,行政案件案由的结构是:管理范围和具体的行政行为类型。例如,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的案由应确定为“治安管理处罚”。“治安”是指治安管理范围内的具体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不一定要用“拘留”的形式表述。以海关没收走私货物为例,案由应确定为“海关行政处罚”海关管理的范围相对较窄,无需分解,“海关”可直接作为第一构成要件。2.不作为案件案由的构成要件及确定方法:不作为案件案由原则上也适用于此类案件的两要件结构,但也体现了此类案件的特点。其确定方法是:以“行为”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要素;以行政主体类别为第二成分,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海关”;不履行具体的行政职责或义务是第三个组成部分。比如起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利的法定职责,案由确定为“起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利的法定职责”。“性能?“法定职责”中要求履行何种职责,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比如具体可以分为“起诉××(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起诉××(行政主体)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起诉××(房屋权属等”。)因未履行法定登记职责”等等。3.行政赔偿案件分为一并提起行政赔偿和单独提起行政赔偿两种情况。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的确定方法:(1)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只需在具体行政行为案件的案由后加上“和行政赔偿”字样即可。比如起诉公安机关没有履行保护人身权的法定职责,行政赔偿(2)单独提起行政赔偿。其确定方法是: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行政赔偿。比如税务人员在执法中造成人员伤亡提起行政赔偿的单独诉讼,比如“税务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各地法院对行政案件的认定和表述并不一致,一些法院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可见,行政诉讼案由的分类有很多标准。但在日常生活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勇于纠正他人的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的要及时报警解决,维护社会秩序和谐不被破坏。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样我们才能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