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法律分析:

商标异议申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报期限

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该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或者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诉。

2.商标异议申请文件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异议人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续展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的,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