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发展基金的支持内容

该项目的内容如下:

(1)境外展览(企业)项目

最高支持限额为6万元。支持的内容是展位费(场地、基础展位、桌椅、灯光),计算方式是固定支持。首个标准摊位(按9平米计算,下同)支持3万元,传统市场支持50%。新兴市场70%,最高支持限额6万元。

(2)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支持比例为50%,最高支持限额为15000元/件,每个企业只能支持不同管理体系认证一次。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只支持按比例和限额收取认证费,不支持咨询和培训费。

(3)产品认证项目

支持内容为产品检验检测费,不支持其他费用,支持比例为50%,最高金额为3万元/件。产品认证必须由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的国外认证公司或授权机构(仅直接授权)进行。每个企业在一个国家的每种产品只支持一个认证。

(4)海外广告和商标注册

环球资源广告等经商务部批准的境外平面媒体,补贴50%,最高支持35000.00元人民币/篇;

(5)海外市场考察项目

支持内容是境外交通费和生活补助。其中,新兴市场检验项目支持比例为70%,其他国家(地区)为50%;在一个国家(地区)考察70%和50%支持的项目时,统一给予50%支持。交通费参照中方人员经济舱费用,生活津贴参照国家规定的所在国(地区)生活津贴标准。

赴亚洲国家(地区)交通支持最高额度为4000元/人,赴南美、非洲国家(地区)交通支持最高额度为8000元/人,赴其他国家(地区)交通支持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

每个境外市场调查项目,支持国家(地区)不超过3个,每个国家(地区)支持天数不超过6天。两个国家(地区)累计不超过10天,三个国家(地区)累计不超过12天。。本项目仅支持企业申报,不支持项目组织申报。经批准的中小企业可以进行海外市场调查,每个项目最多支持2人的费用。

(6)网站推广项目

扶持的内容是中小企业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如环球资源、阿里巴巴国际网、中国制造网等开发国际市场所发生的费用。供养比例为50%,最高供养1亿元/年。

(七)国际市场推广项目

支持的内容是宣传资料和宣传光盘,支持比例为50%。最高支持限额为10000元/张,宣传资料不少于5000张,光盘不少于2000张。

宣传品的制作单位应当是政府采购和印刷的指定企业;宣传光盘的制作单位是政府采购的定点企业。宣传品和宣传光盘必须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外文和文字。如果没有中文对照,主要内容要翻译成中文。

(八)企业网站建设项目

扶持的内容是对网站设计、软件开发、通信线路租用等发生的费用按比例和限额进行扶持,扶持比例为50%,最高扶持金额为20000元/条。机器设备购置费不予支持。

网站制作单位应当是政府采购网站中的指定企业。创建的企业网站必须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外文和文字,有形象页、主页、产品展示、网上订购、网上购物、供求信息系统、留言簿、独立域名、ICP备案证明等内容。虚拟空间的租期要超过一年。

项目申请资金拨付材料:

申请人打印《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每页必须盖章)。连同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依次装订成册,提交至市民中心东大厅窗口12、13。

应当查验所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应翻译成中文。

(1)海外展览项目

1.海外展览(企业)项目

参展商邀请函或国家有关部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b、与主办单位共同参展的企业申报时,须提供主办单位出具的“未收到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补贴的证明”;

c .与参展商签订展位合同(协议);

d .发票、银行付款或汇款凭证、付款月份的银行对账单;

e参展人员护照(复印第一页和出入境记录页)。

F.参展商展位的效果图或照片

(2)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1)项目申请人与委托认证机构的合同;

(2)认证证书;

(3)发票、银行付款或汇款凭证、付款当月的银行对账单;

(4)提供认证单位相关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的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3)产品认证项目

(1)项目申请人与委托认证机构的合同;

(2)产品认证证书(CMM认证证书);

(3)发票、银行付款或汇款凭证、付款当月的银行对账单;

(4)所有国内产品认证公司需提供CNCA颁发的认证资格批准书和国外认证公司委托书复印件。

(四)国际市场推广项目

(1)项目申请人与生产商的合同;

(二)在国际市场上推销实物;

(3)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和付款当月的银行对账单。

(E)创建企业网站项目

(1)项目申请人与生产商的合同;

(2)将创建好的公司网站打印在一张A4纸上;

(3)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和付款当月的银行对账单。

(6)海外市场考察项目

(1)境外调查人员护照(复印第一页和出入境记录页);

(2)出国考察人员机票电子旅行行程单及出票单位出具的发票(注明机票往返地点或提供登记卡复印件)、银行付款或汇款凭证、付款当月银行对账单;

(3)企业为出国人员购买的社保凭证(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出国当月及连续6个月的社保核查单);

台港澳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明(复印件页和工作单位页),证明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应与申请人姓名一致,留学期间应在证明有效期内;

外国人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中国人民和外国人就业证》(照片复印件页和工作单位页),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姓名一致,留学期限在证件有效期内;

(4)出国考察报告(1000字以上)。

(7)电子商务项目

(1)付款当月的发票、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

(2)电子商务合同;

(3)将企业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国际市场采购服务的页面信息截图和地址链接打印在一张A4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