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对驰名商标有哪些具体的保护措施?
中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措施如下:
1.自驰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注册。
2.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会暗示该商品与该驰名商标注册人有某种联系;
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是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权利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抄袭、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在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