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以被撤销复审吗?

可以撤销对注册商标的复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复审请求人申请撤销复审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应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原审查部门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第六十三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复审请求视为撤回;专利复审委员会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认为仍然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复审决定,维持原驳回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或者修改后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