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一份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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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湖南醴陵仙桃化工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湖南醴陵仙桃化工制造有限公司。
“金盆”(品牌)产品城市代理合同
合同号: 2028
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醴陵仙桃化工制造有限公司(四川省总代理)。
销售代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并为其产品提供营销和/或工程建设指导,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作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的代理,销售“金罐”(品牌)产品如下:
1)授权代理的产品:
一、合成脂肪粉(规格:20kg/袋)(以下简称“合成脂肪粉”)内墙用“金锅”水性固体涂料。
二。“金罐”水性内墙固体涂料增强基础粉(规格:20kg/袋)。
三。“金壶”水性内墙固体涂料专用基粉。
2)授权区域:四川省成都市中区(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享有甲方总公司新开发的“金罐”(品牌)系列产品的销售和代理权。
3上述指定区域为乙方专有,享有独家代理权。
经双方审批后,乙方可向甲方推荐上述指定区域管辖范围以外的其他代理商。
二、销售任务及合作期限
1的销售任务是乙方每季度完成合成树脂粉采购量12吨,全年四个季度完成48吨。销售任务的核算开始时间为本合同生效后的次月1日。
2乙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第一次采购数量为65,438+02吨合成脂肪粉,订单总金额为人民币42,000元整,不含税、运输、保险及其他附加费。详细的产品价格请参考附件一。
3每季度,甲方将对乙方指定区域的销售任务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为本季度采购量的80%达标。如果乙方的采购量连续两个季度低于60%(14.4吨合成脂肪粉)或全年连续四个季度低于80%(38.4吨合成脂肪粉),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这份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于2008年xx月xx日生效,2009年xx月xx日终止,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当乙方按约定完成销售目标并履行本合同相关条款时,乙方享有指定区域的独家代理权和续签代理合同的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并提供产品销售、营销和推广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务谈判、产品知识、施工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培训和支持,并协助乙方制定或安排指定区域的营销策略、管理和运营等销售事宜。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产品流程、销售订单/销售网点详情等。供甲方审核备案。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业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销售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法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应积极在指定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开发潜在客户,扩大市场份额,积极拓展招商业务。
3.乙方在指定区域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得跨区域(公司无代理的区域除外)和/或低价倾销商品;不得故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声誉;不与其他代理商争夺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如果有跨区域销售,必须与其所控制区域的代理商协商;如果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购买、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合同,并无条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4乙方在销售时不得改变甲方产品的包装和标识;不得以甲方的品牌或名称从事销售其他类似品牌产品的经营活动。
5乙方不得在公司授权的其他区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
乙方在产品销售和推广过程中需要进行营销或宣传策划时,必须将策划方案和宣传资料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合同。
7、乙方在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过程中,因行使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客户投诉,与本合同项下产品质量及甲方技术指导无关时,乙方应积极妥善处理,使客户满意、信服,维护双方企业形象。
动词 (verb的缩写)关于销售行为的规定
1产品价格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考附件一。
2)金盆(品牌)产品的价格规定将在每年年初和/或年中进行审核,甲方将根据最新的价格规定书面通知乙方。对于调价前确认的销售订单,单价不调整。
2订购流程
乙方必须以标准采购订单的形式发送给甲方。每份采购订单必须明确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订单还可能附有关于采购和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事先书面商定的其他条件。
3支付协议
乙方首次购买货物时,将合同总价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RMB42,000)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或支付定金人民币贰仟元整,余款人民币肆万元整(RMB40,000)于2008年xx月15日支付。如果乙方违反支付协议,则意味着乙方自动放弃保证金和代理权。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合同,并在指定地区与第三方签订另一份代理合同。
4交付和运输
1)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七(7)天内安排发货,货物从工厂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输及保险附加费由乙方负责。如果货物被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货物的二次运输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如果货物在从工厂到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应在货到后三(3)天内提出异议,甲方负责更换或赔偿同等数量的货物。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甲方不予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仓库条件差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5退换货
乙方销售产品时,如发现质量问题,必须与甲方联系协商解决,并可无条件要求退货。退货规定如下:
1)甲方收到乙方退货后,经核实如无产品质量问题,应在三(3)日内将原商品退还给乙方,退货前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产品质量问题确系甲方原因,甲方应在三(3)日内向乙方发送同等数量的货物,前后退货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如因受潮或包装破损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该部分商品的退货,退货前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反走私反低价管理
1)乙方将甲方产品发往非指定地区(除无本公司代理的地区)并接受国外订单的行为称为货物走私。
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流向,监督货物走私。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订单和交货记录。如果发现任何货物是走私的,甲方可以处罚乙方赔偿被侵权的代理商。
4)走私货物赔偿将为走私货物价款的100%,按代理价计算,罚款的50%直接支付给走私货物作为对走私货物的赔偿。如果乙方受到外国货物的冲击,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买方获得同样的赔偿。
5)乙方在证明他人货物走私行为时,应提供产品采购单据及/或其他有效证明,客观、诚实地举证。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销售,防止和制止低价倾销。
7)如出现严重的货物走私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不及物动词保密责任
1就本合同而言,乙方仅有权查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进行合作。
乙方承诺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也不会向其员工披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信息,除非这些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掌握保密信息。
3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移交保密信息并不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权或版权,或乙方对该保密信息拥有任何其他权利。
如果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10)天内返还除销售甲方现有产品所需的所有商业文件、目录、广告资料、技术资料和样品。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相关的客户的详细名单及相应的报告,以确保对客户的持续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甲方的品牌或名称进行经营活动。
如果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合同将被取代。
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果违约方在收到改正通知后十五(15)天内未能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可提前三(3)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或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2)乙方变更或乙方业务转让给其他方。
3)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履行被延迟或不能完全履行,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说明原因,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违约方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事故未能在事故发生后九十(90)天内消除,双方可通过书面协商终止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战争在内的无法预料和无法控制的紧急情况。
八。纠纷调解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通知地址
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和电话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责任方应承担因未送达相关通知而造成的后果。
X.合同和附件的副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以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价格条款
附件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甲方:湖南醴陵仙桃化工制造有限公司(四川总代理)。
甲方代表:身份证:
四川地址:XXXXXXXXX
四川电话:XXXXXXXXXXX,邮箱:dpinfo @ 163.com。
签署时间:2008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63 . com。
签署日期:2008年x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