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侵犯商标权犯罪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务处理主要涉及驰名商标的认定,注册商标侵权证据的收集,侵权时间和侵权影响的认定,

诉讼法中关于主要设计证据的规定。实体法涉及以下内容: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评审规则、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管辖和适用法律范围的解释、

主要有以上几种。

案件审理中会涉及到其他司法解释,可以去国家财产局网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