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案件中商标的常见例子
熊猫:在中国被视为国宝和宠物,但在穆斯林国家却被鄙视;非洲商标也禁止熊猫。
大象:在印度、斯里兰卡等国是吉祥、庄重的象征;然而,在一些欧洲国家,大象是傻瓜的代名词,这种模式在英国是被禁止的。
孔雀:在中国和东南亚,它是好运和美丽的象征。印度仍尊其为国鸟,但欧洲人视其为洪水猛兽。
猫头鹰:中国视其为不祥之兆,西方人视其为智慧、勇敢、坚毅的化身,瑞士人除外。
蝙蝠:西方将其视为恐怖、死亡和厄运的象征,连小孩子都知道它是“吸血鬼”;然而,我国视之为幸福和吉祥的预兆。
狗:在西方被视为忠诚的伴侣,受法律保护;北非一些国家的人们害怕狗的图案。
猫:在许多国家,它们被视为宠物。欧洲人认为猫能带来好运,但西方国家的许多人认为黑猫不吉利。
兔子:很多国家都把兔子视为可爱温顺的动物,但澳大利亚是个例外。因为兔子吃草,这是羊毛生产的祸害,所以不喜欢“兔子”牌商品。
鹤:中国视其为吉祥长寿的象征,但法国人认为鹤是蠢人的代名词。“黄鹤”在英语中也有“不吉利的鹤”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