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为我自己的汉字申请商标吗?

有些申请人知道,在设计一个商标时,如果汉字的字体设计与其他设计不同,是可以审批的,但如果过于夸张,甚至到了“汉字不规范”的程度,大部分都会被驳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文字缺失,仅包含文字本身的一部分,导致使用不规范,容易使消费者对其文字产生误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比如;申请人的商标为“”,标准商标的汉字应为“何”

2.含有自造词,导致使用不规范,容易使消费者对其文字产生误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比如;申请人的商标是"

”,规范的商标汉字应为“留学”

3、文字中缺少笔画,导致使用不规范,容易使消费者对其书写产生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如申请人的商标为“”,规范商标的汉字应为“上清镇战”

这是因为使用此类不规范汉字作为商标容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情形。这是为了保护中国的汉字文化。这个规定的目的和成语的商标审查几乎是一样的。

《商标法》第十条第八款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阿里巴巴曾经申请注册第22075541号“福”商标,被驳回。从商标图例来看,这个字有点像“福”字但又不同于“福”字,是一个自造的变体。因此,自创汉字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建议申请人不要使用自造汉字,可以在艺术表现上设计汉字的风格,但最好不要过分夸张,否则可能会被考官认定为“不规范汉字”而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