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以跨类别使用吗?
不能跨类别使用他人驰名商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在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驰名商标的保护。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依法予以特别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该驰名商标保护。
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抄袭、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认定为办理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的使用期限;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
(5)使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