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中使用驰名商标引用公告是否侵权?

在广告中使用与驰名商标相似的文字,不一定是侵权。只有使用类似的文字达到商品的消费者不能轻易区分的程度,才应当认定为侵权,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该驰名商标保护。

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抄袭、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认定为办理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的使用期限;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

(5)使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