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商标诉讼看商标侵权的几个问题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
7.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