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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会拿化妆品界的巨头欧莱雅和广州慧琳做比较。现在因为米燕,他们要去广州中院打官司,才知道慧琳是名牌。

苏州欧莱雅化妆品公司化妆品生产车间。因为商标纠纷,欧莱雅已经悄悄把NUTRIX ROYAL系列产品的中文名称从“米妍”改成了“杨幂”。

65438+2月1,欧莱雅中国总部搬进了全新的上海越洋大厦。作为化妆品行业的超级公司,欧莱雅去年在中国的销售额达到54.45亿元,同比增长30%。今年上半年,欧莱雅中国公司销售额再次增长30%以上。

而与之相距1000多公里的广州市慧琳美容保健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琳公司”),正在广州市越秀区的一条小巷边经营着自己的有限生意。这家小公司的总办公面积还没有欧莱雅中国总部的前台大。

如果不是商标崩盘,没人会把这两家公司放在一起比较。6天后,他们在广州中院对簿公堂。

两个“米燕”浮出水面。浙江温州有一家以老板柯建华名字命名的“建华美容工作室”。经销“米颜”这个品牌已经有五六年了,还为客户提供一套完善的售后护理服务。因为精心管理,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但是从2007年开始,有客户开始问柯建华,说“你蜜颜是不是兰蔻的假产品?”柯建华告诉记者:“很多老客户觉得我们工作室不靠谱,不会再买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广州一家名为“丽妍美尔”的美容院也陷入了类似的困境。“虽然兰蔻米妍已经下架了,但我们已经开发了几个新客户,”丽妍美尔的老板李告诉记者。“但是很多流失的老客户是无法弥补的。”

类似的客户反馈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困扰着汇林公司的老板郑耀光。他向记者介绍:汇林公司的“米燕”从2000年开始生产,2001开始宣传,2002年开始销售。2004年获准注册“米燕”商标,使用期限至2014。“慧琳蜜妍”原本是美国产品。一开始只是一纸分包合同。后来因为发现中国人不适合做这个产品,慧琳公司和暨南大学合作1999进行改进,决定做自己的品牌。

就在汇林公司开始自立门户的时候,2006年,“兰蔻蜜颜”突然出现在市场上,郑耀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市场被这个来自法国的空降兵一扫而光。“兰蔻蜜颜”前身是1936在欧洲上市的NUTRIX滋养霜。为纪念NUTRIX上市70周年,兰蔻实验室结合独创的“秘方”和最新的科研成果,于2006年推出NUTRIX ROYAL(中文名:蜜颜滋养)系列。

随着兰蔻米颜系列认知度的不断进步,两个“米颜”已经呈变化趋势发展。汇林公司有限的业务更是每况愈下。郑耀光认为“蜜妍”是其注册商标,兰蔻未经许可使用,侵犯了慧琳的商标专用权。“由于兰蔻国际品牌的实力,汇林公司为此次侵权背了黑锅。”2007年7月20日,郑耀光分别向广州市和上海市工商局投诉。欧莱雅随后与慧琳公司交涉。大意是,记者走访了广州几家欧莱雅兰蔻经销店,销售人员均表示目前暂停“蜜颜”系列的销售。在“米妍”产品下架的同时,欧莱雅(中国)公关人员周根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兰蔻产品在各个市场销售正常。”目前,在兰蔻官网上,NUTRIX ROYAL系列产品的中文名称已由“米妍”改为“杨幂”。

记者在慧琳公司看到一份没有欧莱雅公司名称的书面调解协议。协议中,欧莱雅承认其在兰蔻产品上“误用”了“米妍”商标,并愿意支付654.38+0万元的赔偿金了结事件。协议中还有一条很醒目的条款:慧林公司今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这一事件。

“原则上我们不会同意赔偿,必须公开道歉。”这就是郑耀光的态度。他说,公司每年在品牌广告上花费数百万元,米颜在业内也有一定的知名度。欧莱雅“滥用”的说法站不住脚。他的代理律师也对“误用”一词提出质疑:“如果不是商标,字典里根本找不到‘米燕’这个词。中国汉字那么多,怎么会这么巧?而且中国的品牌并不多,欧莱雅不可能不做调查就进入中国。"

记者随后联系了欧莱雅(中国)公司,询问欧莱雅是如何制定“米妍”这个品牌名称的。大约一个小时后,欧莱雅回电说,她拒绝接受任何关于米妍商标的采访。

几天后,记者找到了欧莱雅中国区副总裁兰甄珍,她表示,“我只能说,欧莱雅品牌名称的确定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我现在不能说。等事件有了结果,我们再说。“兰还提到,香港、台湾和中国大陆有如此多的中国品牌,许多工厂也在生产假冒的欧莱雅产品。言下之意是,欧莱雅真的有点担心防止侵权和避免滥用现有商标。”我们一直在朝着积极的方向积极努力。市场总是不完美的。要靠人去提高,不是靠捕风捉影。"

由于汇林公司出示的调解协议没有标题,记者无法判断其真实性。据介绍,这份协议是通过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转发的。因为投诉进展缓慢,汇林公司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案件将于2009年6月5438+10月8日开庭审理。

这个时候,国家工商总局的一纸“批复”让发展的天平发生了波动。记者看到了回复的复印件,最后一句是:“根据该函及所附材料,我局认为,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在其销售的化妆品产品标签上使用的‘兰蔻蜜妍滋养精华乳’字样与第3363750号注册商标不相似”。

这无疑对本以为十拿九稳的汇林公司造成了打击。郑耀光毫不犹豫地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告上法庭。另一方面,欧莱雅暂时松了一口气。因为国家权威的肯定,从今年8月份开始,其谈判意愿明显降低,化妆品是批发的。在谈到此次纠纷时,欧莱雅中国区副总裁兰表示“有些公司明显是有预谋的”,从中可以看出,欧莱雅似乎不排除慧琳公司可能策划恶意诉讼的可能,他们也有可能发起反击。

“这真是恶人先告状。”郑耀光的一句话,让事件更具爆炸性。

目前,这起侵权案件已被众多商标法专家学者树立为典范,其走向将对今后的商标侵权案件起到示范作用。65438将于6月8日负责审理此案的广州中院法官陈为民告诉记者,商标侵权案件很多,但大多是草根产品“傍名牌”,像“米燕”起诉洋品牌侵权的案件并不多见。他猜测:“也许欧莱雅会像之前的立邦公司一样,想办法用‘蜜颜’作为某个著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来进行辩护。"

立邦拥有两个畅销的中国品牌“美得利”和“李永德”,但这两个品牌早在1994就被汕头港通商社注册,商标在2000年转让给宝喜力化工。随后,保喜力作为“美得利”和“李永德”的商标注册人,起诉立邦商标侵权。建国后举证证明,这两个商标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已在新加坡、菲律宾等中国地区使用,历史超过40年。法院终审判决,立邦公司不构成侵权。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虽然没有在中国注册,但立邦在使用“美得利”和“李永德”两个名称时,已经作为著名商品形成了独特的名称,享有法律保护。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宝喜力公司商标,宝喜力公司在《北京晚报》头版刊登道歉公告。这场商标官司,当年在业内引起了巨大争议。

“现在公司的商标意识很强,类似的商标都会提前注册为防御性商标。”陈为民说,“然而,有些公司可能不会等到商标注册成功,所以他们会先把产品投放市场。但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商标网上查一下就会知道商标是否被使用过,也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查,速度很快。”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随机输入“米燕”二字,不到一秒钟就找到了注册号为3363750的商标。

慧琳公司负责人郑耀光告诉记者:“有时候看着这两款产品,我甚至不相信欧莱雅会冒用我们的商标。我认为欧莱雅作为最好的公司,用这种方式淘汰了我们的小品牌。”

欧莱雅中国区副总裁兰一再夸大其词,不愿看到目前不真实的声音干扰了诉讼的公正性。她给记者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在法律生效之前,我们就已经犯罪了。”

欧莱雅的喜与苦欧莱雅这个化妆品界的巨头公司,一直都笼罩着一层光环。“十大慈善企业”、“2007中国贡献500强”(南方周末发布)、“2008全球最受赞赏企业50强”(美国《财富》杂志)?

这些名字,与其最近涉及的广州“米燕”和杭州“乔治?阿玛尼的侵权事件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女人的钱通常很好赚,尤其是中国的化妆品市场。欧莱雅自然谋划已久,尤其是在中国入世之后。4年前,号称“品牌收购专家”的欧莱雅在50天内整合了小* * *后,又在一瞬间收购了羽西,为其进一步抢占中国市场冲锋陷阵。4年后的2008年,欧莱雅在中国销售的产品95%产自中国,其30%的年增长率超过中国市场平均水平3倍。欧莱雅的市场排名也从收购小护士前的第三位上升到第二位。可以说,欧莱雅在应对中国本土品牌方面经验丰富。

不过,与慧琳公司的另一场较量也提醒了欧莱雅:虽然目前国内化妆品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但科学配方的研发仍处于山寨阶段,无法与国外巨头抗衡;虽然大公司的产品可以卖到几百块,而本土品牌只能卖到几十块甚至几块,但也不容易“惹”。无论《终极审判》发生什么,欧莱雅未来面对品牌竞争可能会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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