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认证标准是什么?
国内所有具备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企业均可按此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政府和行政机关不得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有一定规模,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必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二、认证申请要求
1.申请人从浙江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相关材料,或从中心网站(网址:www.greenfood.org.cn)下载。
2.申请人应当填写并向所在地省级绿色办提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和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1)关于保证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实施的声明
(2)生产操作程序(种植程序、养殖程序、加工程序)
(3)公司“基地+农户”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地图、基地和农户名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无公害农产品是指生产环境、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并获准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后,取得认证证书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体系采用无公害栽培(饲养)技术及其加工方法。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清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取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是指利用无公害栽培(饲养)技术及其加工方法,在清洁无污染的生态环境中生产加工,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是为了保障公众的消费健康,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广义的无公害农产品包括有机食品(也称生态食品)、绿色食品和其他无污染的安全营养食品。然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在安全成分、消费对象和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有机食品是一种世界各国公认的、国际社会推崇的安全消费食品。是指以有机农业为原料,按照有机食品生产的国际要求生产,按照有机食品生产加工的标准或技术规范进行加工,并经有机食品认证组织审定,颁发有机食品证书的所有食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牛奶、蜂蜜、饮料、调味品、食用油、畜禽产品、水产品及其他食用农副产品。有机食品的特点是纯天然、无污染、营养丰富、高品位、高质量和有机投入。生产加工中不添加任何化学物质(包括农药和化肥),所以是自然产生的,所以单位产量不高,总量有限,可供消费的量少,所以市场价格高,社会消费群体小。中国有机食品的生产主要面向国际市场,通过出口创汇,运作模式由国际非政府行业协会根据市场运作。绿色食品是根据我国生产力水平和国情建立的国内产品形象称谓。它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并经专门机构批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的食品。分为AA认证的绿色食品和A认证的绿色食品。不含化学物质(包括农药、化肥等。)允许用于生产AA级绿色食品。按照有机农业的自然生产,产品质量接近国际推崇的有机食品,大部分产品出口,少量内销。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一定量的化学物质投入,但控制在不超标的一定范围内。产品适合国内高收入群体和生活水平高的消费群体,少部分出口创汇。绿色食品的运作模式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行为运作,有竞争力的产品是绿色食品的特点。无公害农产品是为国内公众健康消费而设立的产品形象称谓,旨在生产农产品时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以清洁无污染的安全技术生产农产品,保障公众健康。无公害农产品是产品进入市场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食品安全标准。他们的标准是强制性认证标准,绿色食品是推荐性认证标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接近A级绿色食品,是绿色食品生产初期的初级产品生产形式。无产地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凭“身份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根据WTO的市场准入原则,中国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自2001起,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未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然后分批次、分步骤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我省省会城市昆明,省技术监督局宣布,从2002年8月5日起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等,从2003年5月1日起在昆明市上市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将实行强制检验准入制度,确保消费者健康。因此,必须重点推广无公害种植(养殖、加工)技术,使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要求,并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无公害检测认证,光明正大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