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二审胜诉后的过程

某商标二审胜诉后流程如下:1。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自初步审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有异议但不成立的,对该商标予以注册,并同时发布注册公告;2.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但可以修改的,出具商标审查意见,限制修改时间。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或者仍不符合商标法要求的,驳回其申请,并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