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推广合作仅半年就告吹,康希诺与辉瑞的协议终止。

中国企业主导、跨国企业推动的疫苗研发第一模式落下帷幕。

谢毅的十年延期终止。

双方的合作始于2020年7月。康希诺与辉瑞公司签署了《推广服务协议》,授权辉瑞公司在合作期间在中国大陆独家推广ACYW135公司的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Manhaixin _(CRM 197的载体)。

根据该协议,公司授权辉瑞公司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至MCV4取得药品注册证之日止的最长10年合作期内,在中国大陆独家推广公司疫苗产品曼海欣_并授权辉瑞公司在合作期内使用公司在授权区域的商标和技术信息进行MCV4疫苗产品的推广。

资料显示,早在2019 12,中国国家医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将曼海欣_列入优先品种名单,成为国内首个四价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2021 65438+2月,曼海欣_ product正式获得国家医药品管理局批准,成为国内首个也是唯一一个覆盖A、C、W135、Y四个血清群的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填补了国内没有四价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的空白。

除了疫苗产品的创新,双方的合作模式也开创了先例。据介绍,曼海欣_由康希诺生物自主研发,辉瑞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批准后在国内市场推广。双方合作开创了国内创新疫苗企业主导研发生产,跨国企业负责推广的创新模式。康希诺生物和辉瑞将发挥各自优势,携手开启中国婴幼儿脑膜炎球菌病预防新格局。

这种合作模式也被认为是对康希诺产品的认可。康希诺在年报中表示,与辉瑞公司签署推广协议,表明了跨国药企对公司产品竞争力、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的认可,也为曼海欣_的成功商业化提供了保障,为公司品牌的树立和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营销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MCV4也是康希诺实施全球化战略的商品之一。在5月份的机构调研中,康希诺公司高管指出,公司也在积极探索MCV4和新冠肺炎疫苗在海外市场的推广,未来如三价肺炎结合疫苗PCV13i和成分型百白破疫苗也有向海外市场推广的潜力。现阶段公司没有大规模的海外销售团队,主要是和全球各个国家的合作伙伴一起推进公司产品的商业化。新冠肺炎疫苗建立的合作关系有助于快速推进其他疫苗的海外商业化。

然而,这次原本长达10年的推广合作,只持续了半年左右。今年6月4日,双方签署协议宣布终止,康希诺并未透露终止的具体原因。该公司指出,目前没有与MCV4相关的销售收入,也没有对辉瑞公司的应付但未付金额。本次推广合作的终止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后做出的决定。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对于后续规划,康希诺表示,双方在协议终止的情况下,对未尽事宜进行了交接。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商业化运营中心,公司的商业化团队将负责MCV4的国内外市场策略、营销活动策划和执行。MCV4的商业化将缩小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填补中国缺乏该领域高端疫苗的空白,因此在中国市场具有广阔的前景。

公开资料显示,康希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600201)主营业务为符合中国和国际标准的创新疫苗的研发、生产和商业化。该公司的产品管道包括17创新疫苗产品,旨在预防12适应症,如埃博拉病毒病、脑膜炎、新冠肺炎、肺炎、百日咳、结核病和带状疱疹。

新冠肺炎疫苗被列入世卫组织“紧急使用清单”

康希诺产品管道针对预防伊波拉病毒病、脑膜炎、新冠肺炎、肺炎、百日咳、结核病、带状疱疹等12适应症的17创新疫苗产品。随着国内外多国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5型)的有条件上市审批和紧急使用授权,产品商业销售有所增长,公司2020年净利润将扭亏为盈1914亿元;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21亿元。

19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披露康希诺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5型载体)被列入“紧急使用名单”;康希诺表示,仍需与感兴趣的国家就该产品的未来销售进行商业磋商。如果海外国家加大对该产品的购买和使用,将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在近期的机构调研中,根据康希诺高管的财务表现,虽然海外订单有望在第二季度回暖,但从业务洽谈、订单落地、交付到最终确认收入需要一个过程。在产能保障方面,新冠肺炎腺病毒载体疫苗生产线由天津和上海负责,设计年原液产能为2亿剂。随着上海疫情的好转,5月底开始GMP现场检查,目前进展顺利。同时,公司正在上海加紧建设mRNA产能,以期年底开始试生产。一期设计产能6543.8+0亿剂。

另外,猴痘疫苗目前还没有作为正式项目进行开发,但是已经在前期评估部门进行了建设,后续的开发会根据前期的数据、市场和国家的需求进行。

截至6月2日收盘,康希诺a股最新股价报171.9元,创下去年7月798元的历史新高,迄今最大累计跌幅达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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