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权可以转让吗?

商号权可以转让。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行业或者业务特征。第十九条规定,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企业名称的,相关企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对容易引起混淆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对不打算使用的恶意商标的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关于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