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法》规定,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许可的过程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国家认可的任何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如果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在编码窗口输入回执条码→在缴费窗口缴纳备案费→领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一、需提交的申请文件
(一)向被许可人许可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交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如果合同是用外文书写的,应附相应的中文译本。
(五)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一)所有文件应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用打字机打印。
(二)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上加盖各自的印章,没有印章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申请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许可人的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注册人的名称、注册证号、商品一致。
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
三、商标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一)被许可商标的名称及其注册证号。
(2)许可商品和服务的范围。
(三)许可的期限。
(四)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五)许可方对被许可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六)被许可人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的原产地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