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 00-12: 00,13: 30-18: 00。

1.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依法负责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

(四)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系统建设,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中的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依法负责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纠纷,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负责特殊标志和正式标志的登记、归档和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研究、分析、发布市场主体登记和商标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服务、监督和管理。

(1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

(1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牵头。

(15)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3.通过国务院最新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将由新组建的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挂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