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如何判断商标使用

法律分析:商标侵权判定要考察两个方面,一是被诉侵权的商标使用行为,二是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行为。在商标法意义上,上述使用是基于商标的使用。不同侵权行为的认定,应当根据原告和被告使用商标的方式不同,或者参照不同侵权行为的类型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区分,不应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被指控侵权行为中商标的使用应排除商标的合理使用和商标权的用尽。在典型的商标侵权案件中,在类似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造成了商品来源的认定困难,当然也就意味着混淆。在非典型商标侵权案件中,混淆的判断成为考察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的关键。防止混淆也是商标保护的理论基础和立法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侵权人因维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避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侵权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