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后原商标所有人还能使用吗?

商标注册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没有商标专用权,不得继续使用该商标。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和有形财产一样,是无形财产,商标所有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转让。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该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商标转让后,所有权不再属于原注册人,原注册人不能再享有专用权、使用权、处置权等权利。受让人享有上述商标权。

注册商标的转让不仅会使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商标权发生转移,还会影响注册商标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为了保证商标的合法转让,保护利害关系人和消费者的利益,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

商标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使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和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以上小编的分析总结,我们知道,商标转让后,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不得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