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一般商标有什么区别?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一般形式是“地名+产品名”,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所有。另外,地理标志注册人取得的是文字商标专用权,而不是“地名+商品名称”。
从上一篇文章来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一般商标似乎有一些区别:
①不同的含义
一般商标申请注册,或者说创设,主要是根据企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的商品服务来确定的,不同类别的核定使用会有不同的含义;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在的产品是该地区精华的特色产品,是当地人民经过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探索,寻求到的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最佳结合点。因此,它不仅指具体的特色产品,还代表了生产特色产品的特殊自然环境、生态建设、文化传统和生产方式,含义更为广泛。
②申请人不同。
商标注册人主要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人应能代表整个地理标志行业的利益,如行业协会或类似实体,而不应由一个自然人或企业提出申请。
③构成要件不同。
一般商标的构成要素主要由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构成,只要标识具有可识别性即可;
地理标志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条件:
地理标志的识别是可识别的和众所周知的;其下的商品具有一定的质量特征和明确的产地范围;此外,地理标志认定的产品特征与原产地的自然和人为因素有因果关系。
④产地不同。
对商标标明的商品原产地范围没有限制;以地理标志为标志的商品只能在特定的自然区域生产。因此,在地理标志的申请和审查过程中,要求明确界定地理标志的范围。
⑤不同的保护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但可以无限期延长。地理标志会长期发展,其自然存在的时间会比一般商标标注的商品和制造商品的企业更长久。
虽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一般商标有一定的区别,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地域性更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一般企业或个人在申请商标时可以选择一般商标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