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烟草如何处罚?
对无照经营烟草的处罚如下:
1,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对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65438+万元的;
(三)因违法经营烟草制品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金额达2万元的。
3.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三十三条
生产、销售无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以罚款。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