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豆浆“碰瓷”国饮被罚,究竟冤不冤?
查阅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产生日期是2020年3月16日,标题内容为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告,一***发布12个典型案例,其中第10条为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分析简报,提炼关键信息:
1、违法行为:广告宣传内容为:?这杯国饮,果断赞了!?永和豆浆的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
2、违法依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等
3、处罚结果: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一、?这杯国饮,果断赞了!
违反关键:?国?字,《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法律禁止以?国?字做广告。
其实不光是永和,茅台也多次提出?国酒茅台?,2016年12月26日,国家商标局下发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正式拒绝茅台以?国酒茅台?作为商标。此后,茅台也正式放弃了?国酒?这一宣传。
茅台好歹市值超过两万亿,是贵州省的带头大哥,这都不能称之为?国?,你永和小弟怎么这么蹦跶呢?
补充:其实单就?国?字,是可亲可重的,关键是第二点
二、?永和豆浆的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
违法关键:?在非正式场合向个别使馆工作人员赠送其产品,赠送行为和产品均未经政府授权,与广告宣称严重不符?。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非正式场合赠送,那不就是私底下送,永和小弟未经政府授权,私底下送永和豆浆给个别使馆工作人员,称为?国礼?,这不就是虚假广告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