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包括
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类型:(1)著作权(又称版权、文学财产权)和工业产权(又称工业产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财产权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和与著作权相关的邻接权;一般来说,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和作品登记。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等行业中具有实际经济意义的无形财产权,因此工业产权这个名称似乎更为恰当。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二、人身权和财产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组成,又称道德权和经济权。所谓人身权,是指权利与取得智力成果的人密不可分,是人身关系的法律反映。比如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者发表、修改作品的权利,都属于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权利人利用这些智力成果获得报酬或奖励的权利,也称经济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和智力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的全部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