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货怎么处理?卖假货怎么处罚?
1.如何处理卖假货卖假货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1.《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售出,货值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但已售出金额与未售出金额之和在十五万元以上的。3.虽有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但销售金额不大,不构成本罪。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伪劣产品有哪些?所谓伪劣产品,从广义上讲,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的规定,这里的“产品”应当是指经过加工、制作、销售的产品,但不包括建筑工程。也就是说,除建筑以外的所有伪劣产品,无论是工农业产品、日用品还是生产资料,无论是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还是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都有可能被纳入本罪的伪劣产品范畴。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包括:(1)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导致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产品质量标准的;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说明产品使用性能存在缺陷的除外;不符合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明的产品标准,以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所标明的质量和数量。;(二)伪造产地或者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三)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标志等质量标志;(四)属于国家明确规定淘汰的产品;(五)伪造检验数据或者检验结论的;(6)无相关单位允许的检验证明或销售证明;(7)产品或其包装不符合要求,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未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名称和含量的;限期使用的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日期或者失效日期的;对于因使用不当而容易损坏自身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没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但根据产品特点难以加贴标签的裸装仪器等裸装产品,可以不加贴产品标签;剧毒、危险、易碎、储运过程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无中文警示或警示说明或标注储运注意事项等。;(8)失效、变质等。根据该条规定,构成本罪客体的伪劣产品不属于上述广义的伪劣产品。本罪的客体只有: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产品;不合格产品;失效和变质的产品;等一下。如果不是生产、销售上述伪劣商品,虽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但不构成本罪。销售假货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后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即销售伪劣产品罪。自然会严格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标准,结合实际犯罪情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