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商标代理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设立商标代理机构的条件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三名以上商标代理人;
(3)注册资本不低于5+元人民币;
(四)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或者类似字样,表明其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五)企业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六)符合国务院商标局商行政管理部规定的商标代理组织总数和要求;
(七)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法律依据:商标法
第十九条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根据本法规定,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不予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有本法第四条、+5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除代理服务外,不得申请其他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