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后的有效期
法律分析:驰名商标不存在有效期长短的问题。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与普通商标相同,注册后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需要续费。期满不续展的,该驰名商标将被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该驰名商标保护。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抄袭、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不予注册,禁止使用。在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仍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应当注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对续展的注册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