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欧盟商标申请需要哪些材料?1.法人申请的,应附1份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65438+自然人申请时所附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0份;2.商标图案五份,要求明确,纸质好。如果是彩色商标,需提交1份黑白稿件和5份彩色稿件;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得超过10cm×20cm;3.填写1份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4.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并指出商标类别和商标分类表。5.商标注册委托书,必须由申请人签名盖章。2.可注册商标欧盟商标可以包括任何可以用图表表示的标记,尤其是文字,包括名称、图案、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其包装外观,只要这些标记能够将商品或服务的用途与其他种类的用途区分开来。因此,可以使用以下标记作为商标注册:文字标记包括字母、数字,或者字母、数字和文字的组合;带或不带文本的图形标记;彩色图形标记;颜色或颜色的组合;三维标记;音标等。三。报名程序①。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提交申请,主管机关将受理符合要求的商标申请,并给出申请日和申请号;(2)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商标在先检索,同时向各成员国提交商标在先检索申请,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3)主管机关在收到各成员国的检索报告后,应向申请人提供本局的检索报告以供参考;(4)主管机关不对申请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初步受理注册申请的,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为异议期,25个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注册该商标;⑤.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部分成员国提出异议而驳回* * *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单独商标申请,原申请日和优先权日同等享有。6.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向欧盟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了罗马条约或* * *关于相同商标的规定,他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提起上诉。为了保证各类企业的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企业注册后也可以注册自己的商标。注册后,任何企业和公民都不能随意使用他人的商标,否则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赔偿,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该类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