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居民申请低保的条件和详细程序,最好有相关的电话号码!

实施依据:《廊坊市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

公开形式:政务公开

宣传范围:社会宣传

收费依据和标准:免费

承办部门:爱民东道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

处理条件:

申请人资格:廊坊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每月1.95元,具有广阳区辖区内城镇常住户口且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共同居住。

居住在河北省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符合《河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可以申报。

经办人提交的材料清单:

(1)家庭户口本、户主照片4张、户主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2)离婚人员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

(3)重病、重病人员提供医院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下岗失业证明;

(5)学生应提供就读证明函;

(六)与审批有关的其他证明。

程序和时限: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居委会初审:居委会在收到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后10天内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字。

盖章后报街道办审核。

(3)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收到居委会上报的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生活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公示4天,无异议的签字盖章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4)区民政局审批

(5)发放: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将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对象名单和保障标准分别公示3天。公示后,低收入对象凭低收入银行和低收入银行出具的折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市、区商业银行网点领取保障金。

收费标准:免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电话号码:2113538。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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