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知府是什么?

县长的地位相当于地级市,市委书记兼任市长,一个同乡县长是唯一的副市长。

县令,又称太守,是中国古代地方官的名称,是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县长负责政府的法令,并且总是领导各县。他的职责是宣布国家法令,治理人民,判决诉讼,检查叛徒,评估官员,收集税收和其他政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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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很多朝代都设立了“县令”的职位。“知府”的官职是“知”与“政”的结合。作为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政府的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魏晋时期,州刺史担任将军一职。州刺史是文官,将军是武职。州有自己的衙门和幕僚,将军也有自己的衙门和幕僚。将军的衙门叫“府”。

唐代中央政府在首都、京城和皇帝登基前任职的州设立郡县,如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等。政府的长官被称为地方长官。五代沿袭唐制不变,也有类似的做法。到了宋代,官府的数量逐渐增多。政府隶属于鲁(鲁是中央政府与国家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

在府、州、军、狱设置地方长官,府的地方长官是“知府”,以下简称“知县”。宋代,知府总是领导一州的军政,具体权力各州略有不同。因为各地有特殊情况,知府一般会兼任其他官职,所以边境州政府的知府可能比一般州政府有更大的军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