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商标侵权的标准

判断商标侵权的标准如下:

1.损害后果或者即将发生的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已经对商标所有人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以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减少或者商标声誉下降;

2、违法行为,即行为人未经许可,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了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4.主观状态,包括过错和无过错。一般情况下,行为人违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伪造或者擅自制作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认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时,应当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不是认定是否存在侵权的关键要素。

侵犯商标权有以下几种: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也称为侵权;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也称销售侵权;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的行为,也称为商标侵权;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改变其注册商标,并将改变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

5.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误导公众,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