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查中判断服务、商品和服务是否近似的标准。
在商标驳回复审、异议、异议复审、争议、撤销和撤销复审的审理中,涉及服务之间、商品与服务之间相似性判断的,应当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理标准为原则进行案件判断。一、类似服务的认定(一)类似服务是指在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似的服务。(二)确定类似服务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服务的目的。如果两项服务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目的,并可能相互替代,满足一般服务接受者相同或相似的需求,则更有可能被判定为类似服务。2.服务内容越接近,越有可能被判定为类似服务。3.服务方式和服务地点如果服务方式或服务地点相同,一般服务接受者同时接触的机会较大,因此判定为同类服务的可能性较大。4.服务的范围如果服务的接受者来自相同或相似的消费群体,则更容易被判定为相似服务。5.服务提供者如果服务提供者来自同一个行业或领域,则更容易被判定为相似服务。6.影响类似服务判断的其他相关因素。商品和服务是否相似的判断(一)商品和服务的相似性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2)判断商品与服务是否相似,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商品与服务关系的密切程度,以及在使用、使用者、通常效用、销售渠道、销售习惯等方面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