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使用,你必须知道两三件事
关于商标使用,你必须知道两三件事
注册商标的使用要求
商标的使用包括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单据上使用商标,或者在广告、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
使用注册商标的,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件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注)或者(r)。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
商标使用中的“四不”原则
核心提示:商标确认后,使用前应进行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和法律其他规定。
不盲目误用原则
商标确定后,使用前,应进行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违反法律其他规定。
没有“朝三暮四”的原则
商标的知名度是经过长期使用,在消费者心目中逐渐形成的。频繁更换商标会造成消费者对品牌印象不佳甚至不信任,不利于品牌认知度的提高。
不打“擦边球”原则
模仿驰名商标,利用驰名商标的影响力来推广自己的产品,是一种投机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使用“擦边球”商标确实是上策。
不“超期服役”的原则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过期的商标继续使用是违法的,所以及时续展非常重要。
毕竟商标不是产品。相对于传统的实物资本,很难有明确的标准来衡量未来的收益。商标使用权的价值具有弹性和时效性,会升值也会贬值。
谁决定价值?
接下来的问题是,商标使用权可以定价,但是价值由谁来决定?
市工商局副局长周表示,商标的最终价格不是由企业或政府部门决定,而是由相关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对相应商标进行系统评估。虽然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浦东新区政府尚未确定哪些商标使用权将成为试点,但已经确定了四家评估商标使用权价格的机构,即上海沈复国有资产评估公司、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万隆资产评估公司和上海立信资产评估公司。
虽然选择了评估机构,但是不同的评估方法会带来不同的评估结果吗?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首席评估师葛启权表示,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等。从理论上讲,虽然评价方法不同,但都是针对同一评价主体,其评价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但实际上,不同的评估方法和市场融合程度存在差异,导致公众对评估价值的认同程度存在误解。
和成本法一样,它计算的是获得这个商标的平均社会成本,但商标的实际使用价值往往与平均社会成本并不完全对应。所以,有些商标虽然平均社会成本高,但由于已经过时,其真正的使用价值并不高。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前提是通过比较市场信誉、市场竞争力等相关价值的差异,找到相似或近似的商标并定价,但最麻烦的是这种近似的商标确实不好找。
业内人士认为,收益法是评估商标使用权价值的最佳方法。这种方法通过评估这个商标的超额收益或者可以节约的成本来确定价值。也就是说,该产品在使用某商标前售价为15元,挂商标后售价为15元。那么,这5元钱就是使用商标获得的超额收益,商标价值可以初步确定为5元。
但是,商标毕竟不是产品。相对于传统的实物资本,很难有明确的标准来衡量未来的收益。商标使用权的价值具有弹性和时效性,会升值也会贬值。因此,注册设立成功后,商标使用权所投资企业的对外投资、股权转让、抽逃出资、债务清算等行为将直接受到法律和诚信的检验。
更重要的是,由于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使用者使用商标不仅对自己产生影响,还会对商标所有人产生连带影响。因此,商标权人也有自己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可以同时选择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定价评估。
知道商标可以给一个产品带来品牌效应,提升产品的价值。所以很多人想申请商标。但是注册一个自己的商标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商标对一个企业的重要性。在这里,边肖还是要老生常谈,呼吁所有创业公司:产品没动,商标第一!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