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法律限制
知识产权的法律限制如下:
1,版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法中将邻接权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有权利;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承人在法定期限内享有对注册商标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依法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授权使用的品种的专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在一定地理范围内依法享有的对商号的专用使用权。关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专有权、商品化权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理论界分歧很大。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专利权: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商标权:指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
3.著作权: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著作权,如小说、电影、音乐、软件等;
4.专有技术秘密:指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技术秘密;
5.植物新品种权:指培育植物新品种的权利;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又称“知识的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及其经营活动中的标记、声誉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