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自媒体治理
第一,媒体领域混乱的表现
(一)“刷”字当头,流量欺诈吹大繁荣泡沫。随着自媒体的兴起,自媒体的营销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多的广告主在微信、微博以及新兴的直播平台投入巨资。点击率、阅读量、粉丝数是考量新媒体平台传播力的重要依据,于是机器阅读量、微博“僵尸粉”花钱等自媒体乱象开始层出不穷。
(2)谣言滋生,危害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新闻信息需要遵循客观真实的原则,有其严格规范的制作流程。随着网络的普及,受诸多因素影响,自媒体逐渐成为造谣平台。一些微信官方账号恶意抹黑事件,一些网站利用“标题党”推波助澜。各种不实报道比比皆是,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3)格调低下,为低俗之眼而求新。一些网络直播平台为了吸引网民的注意力,进行“精彩”的网络直播或涉及色情内容的“网络名人”网络直播,给网络直播平台带来短暂的用户流量高峰。然而,在获得暂时经济利益的同时,网络直播平台也进入了低内容、高同质化的死胡同。
二、相关建议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营销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目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网络营销中出现了大量的欺诈、侵权和安全问题,影响了企业与客户之间营销活动的正常进行。建议进一步完善《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配套规则,出台专门的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网络营销主体登记、网络消费欺诈、不当网络广告行为、网络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作出明确说明,以法律手段保障网络营销活动正常进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稳定运行。
二是提高技术监测水平。建立自媒体数据库,加强对自媒体账号的监控和自媒体平台运营数据的分析,实时计算个人动态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帮助解决互联网流量欺诈问题,帮助企业进一步优化广告投放效率。
三是加大监管打击力度。进一步明确工商、文化、经信、公安等监管部门的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打击扰乱互联网经营和信息传播秩序的现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大对售假、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安全、公平的网络交易环境;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各地公安机关设立并普及网络派出所,履行维护网络舆情稳定等职责。引导公民通过电话、QQ实现网络空间报警,从而直接干预或控制网络信息,提高打击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布、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明确解除平台义务。自媒体运营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审核账号身份和资质,做好分类备案工作,对不同类型的账号打上不同标识,采取不同管理方式。对违规发布和直播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限制发布、暂停更新、关闭账号、永久封禁等措施,使低俗内容和主播失去生存空间,并保留相关记录,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
五是建立行业信用机制。鼓励倡导原创新闻发布,培育有影响力的品牌媒体,开展国内或地方年度品牌媒体评选活动并给予适当奖励。制定媒体平台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媒体人自律,塑造行业自律形象。违反自律公约的自媒体人、主播名单将被列入黑名单,行业主管部门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相关信用档案,产生“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惩戒效果。
六是加大网民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广大网民的监督和参与作用,建立高校网络卫士志愿者队伍,对涉嫌制假售假、不当广告、诱导分享诈骗、发布虚假八卦、涉黄直播等违法行为及时举报投诉,大力净化媒体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