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质押需要哪些材料?

商标质押需要的材料有: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一份申请书可以指定多个需要质押的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后有效);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人变更的,还应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及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署的,应附相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直接到商标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7.商标注册人凭商标注册证及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8.银行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信息的真实性、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给予答复;

9.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应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凭报告及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10.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书面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11.签署贷款合同;

12.借款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